(一)组织制定创新创业工作所需的各项规章制度、文件及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创新创业的政策法规。
(二)统筹协调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督促检查创业教育讲师教学规范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三)负责创新创业师资的选拔、培训、聘任和管理。
(四)协助管理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在开展日常咨询基础上,为创业团队提供创业咨询、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对一精准化、个性化、多元化的创业指导服务。
(五)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加强与山东省教育厅、科技厅和人社厅等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司在大学生创业领域的合作和沟通,争取获得省、市财政经费的支持,促进校校、校企、校政、校所、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联合开展创新创业工作。
(六)组织开展创业大赛、创业沙龙等类型的创新创业活动,营造浓厚创业氛围,充分发挥创业引领作用;择优推荐创业团队参加国家级、省市级创业大赛。
(七)协助学校就业创业导师库建设,依托丰富的就业创业师资库、项目库及资源库优势,开展社会培训及社会化服务。
(八)创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创业教育课题的组织申报与管理,创业教育的教学改革,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管理等。
(九)表彰奖励在创新创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师和学生。
(十)完成学校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创新创业工作。